外籍移工懷孕可以解約嗎?合法終止契約的情況說明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勞動基準法第13條規定,雇主不得因外籍移工懷孕而終止契約,違者最高可罰150萬元。

你是否遇過這種狀況?聘僱的外籍看護或工廠移工突然懷孕,不知該如何處理!可以直接解約嗎?會不會違法?

其實,外籍移工懷孕在法規上有明確保障,雇主不能因懷孕終止契約,否則面臨高額罰款。不過法律仍提供合法解約管道,重點是了解正確處理方式。

本文將說明外籍移工懷孕時的法規重點、合法解約情況,以及如何避免觸法!

文章目錄

  1. 外籍移工懷孕是否可以解約?
  2. 雇主單方面解約的法律風險
  3. 合法終止聘僱契約的四種情況
  4. 外籍移工懷孕期間的權益保障

⚠️ 外籍移工懷孕法規重點提醒

  • 📌 雇主不得因外籍移工懷孕終止契約,違者最高可罰 150萬元
  • 📌 違規情節重大者將 廢止聘僱許可,影響後續申請外籍移工資格
  • 📌 懷孕外籍移工享有 產檢假最多5日 (全薪) 及 產假8週 (工作滿6個月全薪)
  • 📌 合法終止契約須符合勞基法規定,包括雙方合意、嚴重違規、資遣事由或不能勝任

資料來源: 就業服務法第5條、勞動基準法第13條、性別工作平等法

外籍移工懷孕是否可以解約?

雇主不能單純因外籍移工懷孕就終止契約。就業服務法第5條及勞動基準法第13條明確規定,雇主不得因懷孕而有差別待遇或任意解僱外籍移工,這是保障外籍移工基本勞動權益。

不論是製造業外籍移工、營造工,或家庭看護工,只要在台工作的外籍移工都受相同保護。雇主若因外籍移工懷孕片面解約,將面臨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甚至廢止聘僱許可。

不過這不代表完全不能終止契約。法律提供合法解約管道,但須符合勞基法規定的特定事由並經正當程序。重點在於解約理由須合法正當,不能把外籍移工懷孕當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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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單方面解約的法律風險

若雇主強行以外籍移工懷孕為由終止契約,將面臨嚴重後果。就業服務法第65條規定,違反第5條者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更嚴重的是,主管機關可依就業服務法第72條廢止雇主聘僱外籍移工許可的一部或全部。對仰賴外籍移工人力的工廠或家庭影響很大,且重新取得資格並不容易。

實務上常見錯誤:雇主透過施壓要求懷孕外籍移工「自願」離職。這同樣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的性別歧視禁止規定。若外籍移工事後檢舉,雇主仍要面對罰則。

勞動部對這類違規裁罰態度嚴格。過去曾有雇主因外籍移工懷孕要求返國,被處高額罰鍰並廢止部分許可。因此遇到外籍移工懷孕時,應先了解合法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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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終止聘僱契約的四種情況

雖不能因外籍移工懷孕解約,但法律提供幾種合法終止管道:

合法終止外籍移工聘僱契約的四種情況

終止類型 法律依據 適用情況 注意事項
雙方合意終止 勞基法規定 雇主與外籍移工協商同意解約 須有書面證明、確認外籍移工真實意願
外籍移工嚴重違規 勞基法第12條 外籍移工有重大過失或違反契約 須有具體事證、30日內提出
不可抗力因素 勞基法第11條 業務緊縮、虧損、不可抗力 須符合法定要件、給付資遣費
外籍移工無法勝任 勞基法第11條 外籍移工對工作不能勝任 須有客觀證據、給付資遣費

雙方合意終止是最和平方式。雇主和外籍移工溝通後同意終止聘僱關係,但須確保外籍移工完全自願、無壓力,最好有書面合意契約書。

外籍移工嚴重違規,如對雇主施暴、無故連續曠工三日等,雇主可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也不用給資遣費。但須有明確事證,且要在知悉後30日內提出。

符合資遣事由,如事業虧損、業務緊縮、不可抗力暫停工作超過一個月等,雇主可預告終止契約,但須給付資遣費和預告工資。

外籍移工不能勝任也是資遣事由,但須有客觀標準和證據。若因懷孕身體不適影響表現,要小心處理,避免被認定為懷孕歧視。

《延伸閱讀:外籍看護不想做了怎麼辦?解約流程與費用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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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移工懷孕期間的權益保障

外籍移工懷孕期間享有完整勞動權益保障:

產檢假權益: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外籍移工懷孕期間可請產檢假,每次一日,最多五日,期間雇主須給付全額工資。

產假保障:外籍移工懷孕生產可請八週產假。工作滿六個月者產假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職場安全:雇主不得要求懷孕外籍移工從事危險或有害工作。家庭看護工如需搬動病患或粗重工作,懷孕期間應調整內容。製造業雇主更要注意,不能讓懷孕外籍移工接觸有害物質。

就醫權益:外籍移工在台工作須投保勞保,懷孕期間產檢和生產費用可透過健保給付。雇主有義務協助外籍移工取得必要醫療資源。

《延伸閱讀:外籍移工可以請哪些假?5種假別權益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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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解答

Q1:外籍移工懷孕後可以要求提前解約返國嗎?

可以。若外籍移工本人主動提出,雙方可合意終止契約。但雇主須確保外籍移工完全自願、無壓力,建議簽訂書面合意終止契約書,並在移工母國駐台辦事處見證下完成。雇主要協助辦理返國手續,結清所有工資費用,不能透過威脅、利誘強迫外籍移工提出解約。

Q2:外籍移工生產後多久可以恢復工作?

根據勞基法第50條規定,產婦享有八週產假,期間雇主不能要求復工。產假結束後外籍移工原則上可恢復工作,但要考慮身體恢復和嬰兒照顧問題。家庭看護工通常面臨嬰兒照顧難題,建議充分溝通討論工作安排。

Q3:外籍移工懷孕期間工作表現不佳,可以解約嗎?

若外籍移工確實有客觀工作表現不佳情況,有具體事證證明不能勝任,雇主依法可依勞基法第11條資遣。但「不能勝任」認定標準要嚴格。若表現不佳是因懷孕身體不適導致,終止契約容易被認定為懷孕歧視。建議先透過專業人力仲介評估,保留完整紀錄。

Q4:雇主需要負擔外籍移工懷孕生產的醫療費用嗎?

外籍移工在台工作須加入勞保和健保,懷孕產檢和生產醫療費用主要由健保給付,雇主不需另外負擔。但雇主有義務確保外籍移工確實投保,並協助取得必要醫療資源。產假期間工資由雇主給付(工作滿六個月給全薪,未滿六個月給半薪)。

正確理解法規,保障雙方權益

處理外籍移工懷孕需要謹慎,既要保障外籍移工法定權益,也要考慮雇主實際需求。重點是用正確方式處理,不要因衝動或資訊不足做出違法決定,否則面對高額罰款和許可被廢止,損失更大。

其實透過充分溝通、尊重外籍移工權益,往往能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不論是協助請假、調整工作內容,或在符合法規前提下協商終止契約,都有妥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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