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可以請哪些假?5種假別權益詳解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外籍移工在台工作期間可申請特別休假、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等五種基本假別,雇主應予同意且不得無故拒絕。

你是否曾經遇過外籍移工想要返鄉探親卻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的狀況?還是對於移工請假的相關規定感到困惑?

其實,外籍移工在台灣享有完整的請假權益!根據2016年修正的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移工於聘僱許可期間得請假返國,雇主應予同意。讓我們一起來了解移工可以申請哪些假別,以及相關的權益保障內容。

文章目錄

  1. 特別休假:移工最重要的返鄉權益
  2. 事假:處理個人事務的彈性假別
  3. 病假:身體不適時的必要保障
  4. 婚假與喪假:人生重要時刻的請假權益
  5. 產假與生理假:女性移工的特殊保障

⚠️ 外籍移工請假權益重點提醒

  • 📌 工作滿 6個月以上未滿1年 享有 3日特別休假,雇主必須照發工資且不得拒絕
  • 📌 事假全年最多 14天,期間不給薪,可作為特休天數不足時的返鄉補充選項
  • 📌 病假一年內最多 30日,住院可延長至 2年內1年,期間給付 半薪
  • 📌 雇主無故拒絕移工請假可處 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廢止聘僱許可
  • 📌 家庭看護工產假雖有 8週 保障,但因不適用勞基法,雇主 無給薪義務

資料來源: 就業服務法第52條、勞動基準法第38條、性別工作平等法

特別休假:移工最重要的返鄉權益

特別休假是移工最常使用的返鄉假別,也是法律保障最完整的請假權益。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適用勞基法的外籍移工享有與本國勞工相同的特別休假權益:

特別休假天數對照表

工作年資特別休假天數
6個月以上未滿1年3日
1年以上未滿2年7日
2年以上未滿3年10日
3年以上未滿5年14日
5年以上未滿10年15日
10年以上每年再加1日,最多30日

重要權益保障:

  • 移工可自行排定返國時間
  • 雇主必須照發工資
  • 雇主可協商調整日期,但協商不成仍應同意原排定日期

特別注意:
不適用勞基法的移工(如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可依勞動契約約定取得特別休假,同樣享有返鄉權益。

《延伸閱讀:外籍移工想回國探親怎麼辦?8大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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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處理個人事務的彈性假別

事假提供移工處理緊急個人事務的彈性選擇。

事假規定一覽表

項目規定內容
法源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
年度上限14天
薪資給付不給工資
證明文件依勞動契約約定
申請方式口頭或書面說明假別、理由及日數

對於想要返鄉探親但特別休假天數不足的移工來說,事假是重要的補充選項。由於事假期間不支薪,建議移工在財務規劃上要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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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身體不適時的必要保障

病假是保障移工身體健康的重要假別。

移工生病時享有與本國勞工相同的病假權益:

病假類型比較表

病假類型天數限制薪資給付適用情況
普通傷病假(未住院)一年內不超過30日半薪一般疾病或意外傷害
普通傷病假(住院)2年內不超過1年半薪需住院治療的疾病
公傷病假無上限至醫療完成全薪職業災害導致的傷病

移工請病假時,雇主有義務提供適當的醫療協助,包括就醫陪同和翻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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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與喪假:人生重要時刻的請假權益

婚假和喪假讓移工在人生重要時刻能夠返鄉處理家庭事務。

婚假規定

項目內容
天數8日
薪資照給
請假期限結婚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請畢

喪假規定

喪亡對象假期天數薪資請假期限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或配偶8日照給死亡事實發生後百日內請畢
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6日照給死亡事實發生後百日內請畢
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3日照給死亡事實發生後百日內請畢

這些假別讓移工能夠在家庭重要時刻返鄉陪伴家人,體現了法律對移工人性化需求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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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與生理假:女性移工的特殊保障

所有外籍移工都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女性移工享有完整的產假和生理假保障。

女性移工產假相關規定

假別類型天數/期間適用對象薪資給付差異
產假8週所有女性移工適用勞基法移工:工作滿6個月全薪,未滿6個月半薪
家庭看護工/幫傭:雇主無給薪義務
產檢假7日所有女性移工薪資照給
流產假依懷孕週數1-4週所有女性移工同產假規定
安胎假併入病假計算所有女性移工半薪

重要提醒:
家庭看護工和幫傭雖然享有產假天數保障,但由於不適用勞動基準法,雇主沒有給付產假薪資的義務。

生理假規定

項目內容
天數每月1日
年度計算全年3日內不併入病假,超過部分併入病假
薪資減半發給
證明文件不需要提供

家庭照顧假

項目內容
天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
適用情況照顧家庭成員預防接種、嚴重疾病或重大事故
薪資不給薪
特殊保障不能影響全勤獎金、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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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解答

Q:移工請假返國是否需要提供證明文件?
A:特別休假和生理假不需要提供證明文件。其他假別則依勞動契約約定辦理,一般而言病假需要醫師診斷證明,婚假需要結婚證書,喪假需要死亡證明等相關文件。

Q:雇主可以拒絕移工的請假申請嗎?
A: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雇主不得無故拒絕移工的合理請假申請。若雇主違反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廢止聘僱許可。

Q:家庭看護工的產假為什麼沒有薪資?
A:家庭看護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雖然享有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的8週產假,但雇主沒有給付薪資的義務。這與適用勞基法的製造業移工或機構看護工不同。

Q:移工返國後不願意回台工作怎麼辦?
A:雇主應先辦理重入境許可,期限通常為1個月。若移工未於期限內返台,雇主可依規定申請遞補新移工。

Q:不同國籍的移工請假權益有差別嗎?
A:所有在台外籍移工不論國籍,都享有相同的請假權益,均受到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和就業服務法的保障。

專業建議與貼心提醒

了解外籍移工的請假權益不僅是法律責任,更是建立良好勞雇關係的基礎。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類型的移工在薪資給付上可能有差異,雇主應詳細了解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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