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外籍移工加班時數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經勞資會議同意後最高可延長至54小時,且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旺季訂單滿載,產線人力吃緊,你是不是也想讓外籍移工多加幾小時班?
等等!你知道移工加班時數其實有嚴格上限嗎?很多雇主因為不清楚規定,讓外籍移工超時工作,結果勞檢一來,罰款加上可能被廢止聘僱許可,得不償失。
更麻煩的是,工時爭議還可能導致移工申訴,到時候不只賠錢,生產線還可能停擺。搞懂外籍移工的加班規定,才能在合法範圍內妥善安排人力。
文章目錄
⚠️ 外籍移工加班時數重點提醒
- 📌 每月加班上限 46小時,經勞資會議同意可延長至 54小時
- 📌 每3個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 138小時,需計算累計時數避免超標
- 📌 單日工時含加班絕對不能超過 12小時,單日加班不得超過 4小時
- 📌 違反工時規定可處 2萬至100萬元罰鍰,嚴重者可廢止聘僱許可
資料來源: 勞動基準法規定
外籍移工加班時數的法定上限
勞動基準法對外籍移工的工時規範,跟本國勞工完全相同。
正常工時與加班時數
外籍移工的正常工時是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雇主讓外籍移工加班前,必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一般情況下,外籍移工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是46小時。如果有取得勞資會議同意,可以延長到54小時。但每日工時(含加班)絕對不能超過12小時。
實務上很多雇主會問:當月加班時數還沒用完,今天可以讓外籍移工加班6小時嗎?答案是不行,因為單日加班不能超過4小時。
3個月總量管制規定
勞基法還規定外籍移工每3個月的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138小時。舉例來說:1月加班54小時、2月也加班54小時,那3月最多只能安排30小時,這樣3個月加起來才不會超過138小時。
不同產業類別的工時規範差異
製造業的彈性工時制度
製造類移工在製造業工作,如果公司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可以採用2週或8週的彈性工時制度。這種制度下,外籍移工8週內的正常工時可以彈性分配,但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且每7日至少應有1日例假。
採用彈性工時必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並報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營造業的工時管理重點
營造工在工程業工作,因為趕工需求,工時管理特別容易出問題。外籍移工在營造業的加班時數上限,跟製造業完全一樣。一旦發生職業災害,雇主要負的責任更重。
家庭類移工的特殊情況
家庭看護工的工時管理確實比較特殊。雇主必須跟外籍看護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不能因為是住在家裡就24小時待命。實務上建議採用排班制,讓外籍看護工也有固定的休息時段。
加班費計算標準與給付方式
平日加班的費率計算
外籍移工平日加班,費率計算方式如下:
- 前2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等於1.34倍)
- 第3、4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2/3(等於1.67倍)
舉例來說,如果外籍移工的時薪是200元,加班前2小時的時薪就是268元,第3、4小時的時薪是334元。
休息日加班費率
- 如果讓外籍移工在休息日工作:
- 前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加班費約為時薪的1.34倍)
- 第3-8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加班費約為時薪的1.67倍)
- 第9-1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2又2/3(加班費約為時薪的2.67倍)
加班費給付時間
外籍移工的加班費必須在次月發薪日一併給付,不能延遲或分期。雇主應該在薪資單上清楚列出外籍移工的加班時數和加班費金額。
| 加班時段 | 加給標準 | 實際倍數 | 時薪200元範例 |
|---|---|---|---|
| 平日前2小時 | 加給1/3 | 1.34倍 | 268元/時 |
| 平日第3-4小時 | 加給2/3 | 1.67倍 | 334元/時 |
| 休息日前2小時 | 另再加給1又1/3 | 1.34倍 | 268元/時 |
| 休息日第3-8小時 | 另再加給1又2/3 | 1.67倍 | 334元/時 |
| 休息日第9-12小時 | 另再加給2又2/3 | 2.67倍 | 534元/時 |
雇主常見的工時管理違規情況
讓外籍移工超時工作卻不給加班費
這是最常見的違規類型。有些雇主讓外籍移工加班,但只給正常工資,沒有依規定加給加班費。實際上,外籍移工不適用責任制,只要有加班事實,雇主就必須依法給付加班費。
未經同意就要求外籍移工加班
雇主要外籍移工加班必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很多中小企業沒有工會,就要透過勞資會議來處理。如果沒有經過法定程序就讓外籍移工加班,即使有給加班費,還是違反規定。
未確實記錄外籍移工工時
依法雇主應該置備出勤紀錄,而且要逐日記載到分鐘。一旦發生爭議,因為沒有明確記錄,最後吃虧的還是雇主。出勤紀錄要保存5年。
連續讓外籍移工工作未給休假
勞基法規定外籍移工每7日至少要有1日例假和1日休息日。尤其是製造業旺季或營造業趕工期,特別容易發生這種情況。
避免工時爭議的5個管理重點
1. 建立完整的外籍移工出勤記錄制度
使用打卡鐘、刷卡系統或手機APP,確實記錄外籍移工每天的上下班時間。記錄要精確到分鐘,而且要保存5年。
2. 定期召開勞資會議取得加班同意
即使公司規模小,也要依規定至少每3個月召開一次勞資會議。會議中要討論外籍移工的加班需求,取得勞方代表同意。會議紀錄要確實保存。
3. 製作清楚的外籍移工薪資明細
外籍移工的薪資單上要明確列出正常工時薪資、加班時數和加班費、各項扣款項目、實領金額。最好用中文和外籍移工的母語雙語呈現。
4. 事先規劃外籍移工人力配置
如果經常需要讓外籍移工加班,可能代表人力不足。對於已經在台工作6年以上的資深外籍移工,可以考慮協助他們轉為中階技術人力,提高薪資待遇的同時,也能穩定人力來源。
5. 每月檢視外籍移工工時狀況
每個月固定檢視一次外籍移工的工時狀況,確認是否有超時情形。檢查重點包括:單月加班時數、3個月累計時數、是否連續工作超過6天、每日工時是否超過12小時。
常見問題
Q:外籍移工的加班時數上限是多少?
A:每月最高46小時,經勞資會議同意可延長至54小時,且每3個月累計不得超過138小時。每日工時含加班不得超過12小時。違反規定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嚴重者可廢止外籍移工的聘僱許可。
Q:讓外籍移工在休息日加班,加班費怎麼算?
A:休息日加班的前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工作超過8小時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2又2/3以上。如果外籍移工平日時薪200元,休息日前2小時的加班費為每小時268元(200×1.34),第3至8小時為每小時334元(200×1.67),第9小時起為每小時534元(200×2.67)。
Q:如果外籍移工自願加班,就不用遵守工時上限嗎?
A:不行。即使外籍移工同意或主動要求加班,雇主仍必須遵守法定工時上限。讓外籍移工超時工作不僅違反勞基法,也可能影響外籍移工的健康和安全。如果因此發生職業災害,雇主要負更大的責任。
Q:製造業的8週彈性工時是什麼意思?
A: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製造業,可以將8週內的正常工時做彈性分配。但每日正常工時仍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這種制度要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並報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才能實施。
做好工時管理,保障企業長期發展
管理外籍移工的工時確實需要用心,但只要掌握基本原則,其實不會太複雜。重點是確實記錄、依法給薪、定期檢視,這三件事做好了,就能避免大部分的工時爭議。
違法的代價更高。一次勞檢罰款動輒數十萬,如果被廢止外籍移工的聘僱許可,影響的可是整個生產線的運作。與其承擔違規風險,不如從一開始就建立完善的工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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