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職業災害,雇主有哪些責任?

外籍移工在台發生職業災害,雇主依法需履行職災保險投保、醫療費用補償、原領工資補償及失能或死亡補償四大義務,違規者另須承擔罰鍰與民事賠償責任。

外籍移工來台工作,往往投入製造、營造、看護等高強度產業。萬一在工作中受傷、罹患職業病,雇主該怎麼處理?哪些費用必須自行負擔?又有哪些程序不能遺漏?

不少雇主以為只要有保勞保就沒事了,事實上職災責任的層次不只如此。本文整理雇主在外籍移工職業災害事件中的完整義務,幫助您掌握合規要點。

文章目錄


  1. 什麼是職業災害?
  2. 雇主的職災保險投保義務
  3. 勞動基準法的四大補償責任
  4. 醫療期間的解僱限制
  5. 違規雇主面臨的法律後果
  6. 常見問題(FAQ)

🎨 外籍移工職災重點提醒

  • 📌 職災保險自移工到職當日即生效,即使雇主漏未辦理加保,移工仍可申請給付
  • 📌 未辦理職災保險加保者,雇主面臨2萬至10萬元罰鍰
  • 📌 移工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雇主不得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 職業災害死亡,雇主須給付5個月喪葬費40個月平均工資死亡補償
  • 📌 原領工資補償最長兩年,屆滿可一次給付40個月平均工資免除後續責任

資料來源:《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勞動基準法》

一、什麼是職業災害?

職業災害指勞工因執行職務遭遇意外傷害、疾病、失能或死亡的事件,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及《勞動基準法》均有明確規範。

外籍移工同樣受這些保障保護,無論是在工廠生產線受傷、施工現場發生意外,或是長期接觸有害物質而罹患職業病,雇主都必須依法處理,不得因「外籍」身分而差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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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雇主的職災保險投保義務

職業災害保險強制納保,費用全由雇主負擔

根據 2022 年 5 月 1 日施行的職保法,各類外籍移工的職災保險規定如下:

製造業外籍廠工營造工
適用勞動基準法,雇主須依規定辦理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費全部由雇主負擔,不得自移工薪資中扣收。

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
雖不強制加入勞保,但職災保險屬強制投保,保費同樣由雇主全額負擔。

特別注意:
職災保險在移工到職當日即生效。即使雇主尚未完成申報手續,移工發生職業災害仍可申請保險給付。漏未辦理加保不影響移工的保障,但雇主本身將面臨法律與財務雙重風險。

各類外籍移工職災保險投保規定對照

移工類型 勞保 職災保險 保費負擔
外籍廠工(製造業) 強制投保 強制投保 職保費全由雇主負擔
營造工 強制投保 強制投保 職保費全由雇主負擔
家庭看護工 自願投保 強制投保 職保費全由雇主負擔
家庭幫傭 自願投保 強制投保 職保費全由雇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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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勞動基準法的四大補償責任

外籍移工一旦發生職業災害,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需履行四項補償義務:

醫療費用補償
移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的必要醫療費用,由雇主全額補償。若保險給付已涵蓋部分費用,雇主可就已支付部分抵充。

原領工資補償
移工在醫療期間無法工作時,雇主須按其原領工資數額持續補償。但若醫療期間屆滿兩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 40 個月平均工資後,免除後續工資補償責任。

失能補償
移工治療結束後仍有遺存障害,雇主須依平均工資與失能程度一次給付失能補償,標準依勞工保險失能給付規定計算。

死亡補償
外籍移工因職業災害死亡時,雇主除須給付 5 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並應一次給付遺屬 40 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此外,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亦須代為處理喪葬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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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醫療期間的解僱限制

這是許多雇主容易誤踩的地雷。

依《勞動基準法》第 13 條,移工在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雇主原則上不得預告終止勞動契約。醫療終止後,依職保法第 84 條,仍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才能終止:

・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經評鑑合格醫院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

・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致事業無法繼續,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換句話說,雇主不能因為外籍移工受傷、佔用人力名額或想換人等理由強行解僱。違反此規定,除須支付違法解僱的賠償,還可能面臨行政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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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違規雇主面臨的法律後果

外籍移工職業災害常見違規後果一覽

違規行為 法律後果
未為移工辦理職災保險加保 罰鍰2萬至10萬元;若移工已請領給付,另由勞保局限期追償相當金額
自移工薪資扣收職災保險費 職災保險費應由雇主全額負擔,若轉嫁移工(自薪資扣收),依職保法處2萬至10萬元罰鍰並令限期改善
醫療期間非法解僱 民事賠償+行政裁罰
拒絕履行補償義務 移工可提申訴、調解或訴訟求償
死亡未代辦喪葬事務 違反就業服務法,依情節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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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FAQ)

Q1:外籍移工職業災害,一定要走法院程序才能拿到補償嗎?

A:不一定。雇主依法有補償義務,移工可先向雇主請求;若雇主拒絕履行,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或申請調解,再不成才需訴諸司法。依職保法規定,因職業災害提起民事訴訟時,法院應依聲請裁定准予訴訟救助,降低外籍移工的訴訟門檻。

Q2:移工發生職業災害後,雇主可以申請遞補名額嗎?

A:須視情況而定。若事故屬不可歸責於雇主的情形,且符合《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雇主得向勞動部申請遞補。但申請前須先妥善處理移工的補償事宜,否則恐影響後續申請資格。建議透過人力仲介確認申請條件與所需文件,避免程序延誤。

Q3:雇主忘記辦理職災保險加保,外籍移工發生職災還有保障嗎?

A:有。依職保法規定,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外籍移工,到職日起即受職災保險保障,即使雇主漏未辦理加保,移工仍可申請給付。但雇主仍要面臨 2 萬至 10 萬元罰鍰;若移工已請領給付,勞保局還會在給付範圍內,以行政處分令雇主限期繳回相當金額,代價遠高於保費本身。

Q4: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工作中摔傷,算職業災害嗎?

A:通常是。家庭看護工若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如協助被看護者移位、洗澡等操作)發生意外傷害,屬職業傷害範圍。雇主應依規定為其申請職災保險給付,並視情況負擔法定補償責任。外籍看護的職災認定若有疑義,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請確認。

Q5:桃園或台中雇主,職業災害申報要找哪個機關辦理?

A:職業災害發生後,應向移工工作地所在的直轄市或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辦理通報與申報。桃園雇主可洽桃園市勞動局,台中雇主則向台中市勞工局辦理。保險理賠申請則透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處理。桃園、台中地區雇主若需了解台中人力仲介或桃園移工管理的實務流程,可直接向兆豐國際詢問。

職災合規,從引進前就要做好

外籍移工職業災害對雇主而言,不只是一筆補償費用的問題。從保險投保到補償給付、從醫療照護到解僱限制,每個環節都有明確法律規範。疏漏任何一項,都可能引發罰鍰、訴訟,進而影響日後的外籍移工申請資格。

聘僱外籍移工前,建議透過專業的人力仲介協助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確認投保項目、薪資給付與職場安全措施均符合法規。

兆豐國際管理顧問長期協助桃園、台中地區雇主處理移工聘僱的每一個環節——包含投保申報核對、合規諮詢與職場管理規劃。如需確認您的聘僱流程是否符合現行規定,可備妥移工類別與用人需求,向我們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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