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可以轉換雇主嗎?3種合法情況詳解

許多雇主和外籍移工都會遇到一個重要問題:移工是否可以隨意轉換雇主?台灣的就業服務法對此有嚴格規定!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3條第4項規定,受聘僱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不得轉換雇主或工作。但有第五十九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情事,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想知道哪些情況下移工可以合法轉換雇主嗎?這篇文章將為您詳細解析法規條文!

文章目錄:

  1. 外籍移工轉換雇主的基本原則
  2. 3種合法轉換雇主的情況分析
  3. 移工轉換雇主的申請流程
  4. 雇主如何因應移工轉換需求

外籍移工轉換雇主的基本原則

台灣對於外籍移工轉換雇主採取「原則禁止、例外同意」的管理方式。勞動部回應,《就業服務法》第53條及第59條規定,移工聘僱期間轉換雇主採「原則禁止、例外同意」,除非有不可歸責移工之事由,始得轉換雇主或工作。

根據最新統計,113年第一季,移工在台總數達76萬3,381人,較去年底增加近萬人。一般外籍移工在台工作期間累計不得超過12年;僅有家庭類的移工最多可到14年。

這項規定的設計目的是為了:

  • 保障雇主投資權益:避免雇主在培訓移工後,移工隨意離職造成損失
  • 維持聘僱關係穩定:確保照護品質和工作延續性
  • 防範人力流動亂象:避免移工為了高薪而頻繁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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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種合法轉換雇主的情況分析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9條規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得轉換雇主或工作:一、雇主或被看護者死亡或移民者。二、船舶被扣押、沈沒或修繕而無法繼續作業者。三、雇主關廠、歇業或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經終止勞動契約者。四、其他不可歸責於受聘僱外國人之事由者。

情況一:雇主或被看護者死亡或移民

這是最常見的轉換情況,包括:

  • 雇主死亡:當聘僱移工的雇主過世時,移工可申請轉換
  • 被看護者死亡:家庭看護工所照顧的長輩過世
  • 雇主移民:雇主舉家遷移到海外,無法繼續聘僱

情況二:船舶被扣押、沈沒或修繕而無法繼續作業

此條款主要針對海洋漁撈工作的移工,當船舶被扣押、沈沒或長期修繕無法正常作業時,漁工可以申請轉換到其他漁船繼續工作。

情況三:雇主關廠、歇業或違反勞動契約

當雇主無法履行聘僱義務時,移工可申請轉換:

  • 關廠歇業:工廠倒閉或暫停營業
  • 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雇主積欠薪資且經終止勞動契約
  • 嚴重違反勞動條件:工作環境與契約約定嚴重不符

特殊情況:其他不可歸責於移工之事由

包括遭受性侵害、暴力或經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等情況,除非性侵害、性騷擾、暴力或經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才可跨業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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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轉換雇主的申請流程

自113年11月20日起,外國人經勞動部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者,轉換所需登載之資訊,勞動部將主動傳輸至外國人勞動權益網之移工轉換雇主專區,無需再至本處辦理轉換登記。

申請程序包括:

  1. 確認轉換事由:先確認是否符合法定轉換條件
  2. 準備相關文件:包括證明文件、勞動契約等
  3. 向勞動部申請:透過線上系統或臨櫃申請
  4. 等待審核結果:勞動部會審查申請案件的合法性
  5. 辦理轉換登記:核准後進行後續轉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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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如何因應移工轉換需求

對於雇主而言,了解轉換規定有助於:

預防措施:

  • 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合理待遇
  • 確實遵守勞動契約約定
  • 建立良好的勞雇溝通管道

應對策略:

  • 遇到合法轉換申請時,應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 及時尋求專業人力仲介協助處理
  • 準備接續聘僱的替代人力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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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解答

Q1:移工可以因為薪資較低而申請轉換雇主嗎?
A:不可以。薪資差異不屬於法定轉換事由。

Q2:雇主可以拒絕移工的轉換申請嗎?
A:如果不符合法定轉換事由,雇主有權拒絕。

Q3:移工轉換雇主有次數限制嗎?
A:沒有限制轉換次數,但每次都必須符合法定事由。

掌握移工轉換規定,確保聘僱關係穩定

外籍移工轉換雇主並非隨意而為,必須符合就業服務法的嚴格規定。雇主應了解相關法規,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降低移工轉換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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