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許可證字號:2979號 勞動部評鑑A級
家庭幫傭申請條件
【申辦資格】
1.有3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
2.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
3.受照顧者累計點數滿16點者
4.外籍高階主管受聘雇來我國投資或工作
註1:每戶限聘1名外籍家庭幫傭
註2:與雇主不同戶籍、已申請家庭看護工、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或已列計為申請家庭幫傭者,其人數或點數,不予共計。
幼兒年齡 | 老人年齡 | ||
年齡 | 點數 | 年齡 | 點數 |
未滿1歲 | 7.5 | 滿75歲未滿76歲 | 1 |
滿1歲未滿2歲 | 6 | 滿76歲未滿77歲 | 2 |
滿2歲未滿3歲 | 4.5 | 滿77歲未滿78歲 | 3 |
滿3歲未滿4歲 | 3 | 滿78歲未滿79歲 | 4 |
滿4歲未滿5歲 | 2 | 滿79歲未滿80歲 | 5 |
滿5歲未滿6歲 | 1 | 滿80歲未滿90歲 | 6 |
滿90歲以上 | 7 |
外國人雇主資格:
外資金額、上年度營業額、在我國繳納綜合所得稅、曾任國外新創公司之高階主管或研發團隊核心技術人員、或曾任創投公司或基金之高階主管等資格條件之一(詳見下列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