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許可證字號:2979號 勞動部評鑑A級
中階技術人力
適用製造業、屠宰業、營造業、農業及長照等已聘有移工業別,可留用在臺工作6年以上之資深移工或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之僑外生,符合薪資條件資格及技術條件,即可由雇主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
中階技術人力在臺無工作年限限制、薪資有所提升、技術更精進,且無須繳納就業安定費。受勞、健保保障,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產業中階技術人力未來在臺退休亦得適用勞退舊制。
雇主可依需求留用具熟練技術之所需人才,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之原移工名額,可再申請招募新移工,雇主整體外籍人力增加,有助紓緩用人需求。
雇主資格:與聘僱移工條件相同,符合資格者由雇主申請聘僱,
每次許可3年
外國人資格:達一定薪資門檻及技術資格條件(專業證照、訓練
課程或實作認定擇一)
開放類別:製造業、營造業、農業( 限外展農務、農林漁牧 )、
海洋漁撈、屠宰業、機構看護工、家庭看護工
產業類: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3.3萬元以上,或年總薪資達50萬元
以上(僑外生首次聘僱3萬元,續聘回歸3.3萬元)
社福類:
1.機構看護: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2.9萬元以上
2.家庭看護:每月總薪資應達2.4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