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rm work
1. 申請表。2. 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3. 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書影本。4. 組織章程及財務相關報表。5. 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6. 服務契約書、勞動契約書及生活管理規則。7. 配合農業政策調查表。8. 委託就業服務機構(人力仲介)調查表。寄送到台北市南海路37號,行政院農業部收,謝謝。
工作內容:
受雇主指派,至外展農務服務契約履行地,直接從事農、林、牧、養殖漁業工作或與其有關之體力工作。
資格規範:
◎雇主資格:農會、漁會、農林漁牧有關之合作社或非營利組織,向農業部提報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並經核定者。
◎外國人資格:年滿16歲以上,且在臺工作期間累計不得超過12年。